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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冶法院“猎狐”拘传13人
发布时间:2017-07-14  来源:东楚晚报

  大冶法院“猎狐”拘传13人

  (东楚晚报记者 余凯锐 通讯员 胡晓斌 彭佳 叶汇丰)

  7月6日,按照黄石中院统一安排,在部分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见证下,大冶法院启动“飓风行动”之“猎狐计划”强制执行行动。这也是大冶法院首次与公安机关联动,通过临控被执行人及其车辆,掀起执行新高潮。行动启动24小时后,共拘传失信被执行人13人,司法拘留5人,扣押小轿车2辆。其中,全部履行1案,部分履行1案,达成执行和解4案,履行标的额16万余元。

  2015年,程某等与殷祖某加工厂签订开采合同,向加工厂交纳抵押金60万元,后因故双方无法履行合同,程某遂起诉要求返还抵押金并赔偿损失。该案经法院调解,双方达成协议:殷祖某加工厂同意分两期返还程某等抵押金60万元,并承担损失1万元。今年,案件进入执行阶段,法院依法追加加工厂合伙人曹某、吕某为被执行人。今年2月,法院查明曹某有一辆小型轿车,但一直未找到该车,无法实施扣押。“猎狐计划”中,执行实施四处执行干警黄华、余怀东将车辆信息移送给市公安局。7月6日上午,大冶巡逻警察大队吴大队长通知执行四处,车辆得到了临时控制,执行实施四处负责人李海江迅速赶往巡逻警察大队,在吴大队长协助下将车辆顺利扣押至法院。

  柯某甲与柯某乙纠纷一案,大冶法院判令柯某乙赔偿柯某甲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061.61元。执行干警许红卫承办该案后,多次到被执行人柯某乙家中交心谈心,并邀请派出所干警、村委会干部共同做调解工作,但柯某乙拒不履行。在6月份的“霹雳行动”中,大冶法院对柯某乙实施的拘留行动扑空。事后,柯某乙竟向执行干警发短信称:“听说,你还要来捉我。”此次“猎狐计划”中,执行干警对柯某乙进行严密布控。7月6日15时,执行实施三处负责人王洪涛、执行干警许红卫等将柯某乙抓获,当时柯某乙正在本湾文化礼堂里面打牌。此后,柯某乙筹措资金,全部履行法律义务,该案执行完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