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“每月一星”评选活动的 通 知
发布时间:2017-02-01 来源:政工科
市局直属各单位、各支部:
为认真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,扎实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常态化制度化建设,在我局组织开展“每月一星”评选活动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,扎实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常态化制度化建设,通过开展“每月一星”评选活动,不断提升我局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,为我市林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支持。
二、评选条件
“每月一星”的评选范围是全体党员同志。评选条件为:
(一)树立终身学习理念,具有认真学习、善于思考的良好习惯,始终注意通过学习和实践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,好学勤思、善谋实干,实现学习工作化、工作学习化。
(二)认真学习党的理论,刻苦钻研业务知识;广泛学习各种新思想新知识,坚定忠诚、求真创新,眼界宽广、学养深厚,熟谙业务、精通本职,成为专业型人才和履职模范。
(三)具有高度的责任感,把岗位当事业、把工作当天职,一心一意干事创业,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,为所当为、奋发有为,敬业精业、优质高效、作风扎实、政绩突出。
(四)牢记党的宗旨,坚持群众观点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思想端正、品行高洁,爱民为民、清正务实,情趣高尚、身心双健。
三、评选办法
(一)基层推荐。各支部要在认真推荐、考察、研究的基础上,推选1名候选人,要求并撰写事迹材料。
(二)考察把关。党委会对各支部上报初步人选进行考察,征求其他党员意见,确定符合条件人选。
(三)评选表彰。党委将在支委会上予以表彰奖励,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。
2017年4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