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黄财库发〔2017〕283号文件要求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和《财政部关于印发<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>的通知》(财预〔2016〕143号)等有关文件精神,以公开为常态,不公开为例外,依法依规公开部门决算,保证决算的真实性,现就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。
一、单位基本情况
(一)机构、人员设置
森林公安局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6名,现有在职人员13人,退休4人。内设综合科、法制科、刑侦(治安)队、开发区派出所。
(二)工作职责
1、宣传、执行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
2、立案侦查破坏森林资源,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资源和珍稀植物资源的重大和一般刑事案件。
3、负责维护森林种植、采伐、运输、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社会治安秩序,抓好森林资源安全保卫工作,查处治安案件和治安火灾事故。
4、行使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》规定的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的裁决。
5、依法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范围内伐行林业行政处罚。
6、指导全市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。
7、负责全市森林公安装配,物质供应和警衔管理。
8、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市森林防火工作。
9、承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点正常工作。
10、承担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二、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“三公”经费情况
(一)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
1、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:436.06万元
2、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:381.64万元
(1)基本支出275.87万元
①工资福利支出:189.5万元
②商品和服务支出:60.66万元
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:25.71万元
(2)项目支出:105.77万元
3、2016年年末资金结转结余:71.74万元
(二)“三公”经费情况
1、因公出国(境)费用:无;
2、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:7.58万元,2016年公务车保有量2辆。
3、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次,接待人数84人次,公务接待费:0.75万元
(三)政府采购情况
2016年政府采购金额:11.59万元
货物类政府采购11.59万元。
(四)2016年末国有资产情况
单位:万元
序号 |
资产类别 |
价值 |
1 |
通用设备 |
58.08 |
2 |
车辆 |
60.69 |
3 |
专用设备 |
55.76 |
4 |
家具/用具/装具 |
13.18 |
|
合计 |
181.71 |
市森林公安局
2017年9月20日